我打开台灯,灯光异常的刺目。我像一个刚从狱中出来乍一见太阳光的人一样本能的用手捂住了双眼,然后过了好久才本能的放下。
我把自己已撕碎的日记本碎片又撕了起来。
直到变的粉碎。
我把这些碎片在书桌上拼写了两个字------普静。
我突然觉得她又回到了我的面前。然后又打开包,拿出一封信来。上面写着寄信人的地址和邮编。这是普静那晚给我的,我本想在车上看,可为了逃票的事也没敢看,现在,我轻轻地打开了,一行很清秀特别熟悉的字体展现在我面前。
“楠,从昨天你说要走时,我就知道我留不住你了。可是我还是要写封信给你,因为,因为我爱你!也许你已完完全全知道,虽然我没全部告诉你,当初我接近你,是方锐和我叔叔的利用。可是直到那天,下雨的那天,你还记得吗?那个叫敏的小姐叫你陪她玩游戏时,我才发现我真的是爱上你了。我真的想和你一起走,可我不能,我既然做了这个行业,我就无法再逃避现实,那些人,等你离开时你就会看到了。他们那些人为了钱是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的。你也许不明白,钱对我实在太重要了!我知道你走后也许会很快就忘记了我。但我永远记得你,因为你是一个多情的男孩,虽然你不比哪个男人帅,但你有一颗让人心疼的心,如果以后再有机会见面,我希望我们能做朋友,我……”
还有好多,我看不下去了,因为泪水已模糊了我的双眼。
泪滴湿了信。
再往下看,她整整写了五张纸,虽然没能初中毕业,但那发自内心的真诚是无法不让人感动的。最后她还留下了她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我把它抄在了电话薄里,把那纸片对成的“普静”二字又重新收起放进了食品袋里,又把它从包里拿出几本盒带,把包扔到了床上,我真想把包藏起来,不想看到它,可我不能烧了它,撕日记的事已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我烧了这包绝对有后悔的一天。想到这,我站起来把这间屋子看了一圈,忽然我想到了床下,索性就把那包扔到了床下,管它呢!我把磁带放进书桌的那个录音机内,听着迪克牛仔的歌。也不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反正当我第一次听他的歌时,我就喜欢上了他的那种沧桑,野、疯、狂的那种纯真的沙哑的男人味。
在这之前我是喜欢张宇的,可迪克牛仔一出现,我就莫名其妙的烦起张宇来,我想到了乜静,她一定又喜欢上别人了才给我分手的,她也许是莫名的喜欢对方。就像我当初莫名的离校,莫名的相信朋友,莫名的写小说,莫名的到广州,又莫名的回来一样。我发觉这就叫命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已为你安排好了一切,可你却偏偏不信,才会有这样的“遭遇”吧?因为自己没有按神的指示办事。这是我自导自演的一出悲剧呀!剧中的一切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全都出了场,几乎所有和我有关的人物也全都出现了。我却不知从开始到结束一直都会是眼泪。流浪了大半年,我又回到了家,可我知道刚过去的一切那不是梦,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事件,像每天都有黑夜一样。我绕了一大圈,留给自己的只有悔恨和无形的痛苦。
“哥,茶烧好了,我叫咱妈喝茶去吧?”
是妹妹肖虹在外边叫我。她已十三岁了,我像亲妹妹一样对她,可她还是不听话.这点倒有点像她的亲生父亲,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