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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不知,隐约之中似乎在冲动之下打了宫归艳一掌。

待我回过神来,已是抱着怀里的人儿,跌倒在庭院内,雨浇在我身上,背脊被冻得生疼。

我半跪在地上,伸出手,抚上她的鼻到唇,颤抖地摸着每一寸,指间碰触到长长地睫毛。

无数个声音在脑海里荡过,扎入耳朵里。

“歌儿以后想过什么日子?”

“找个好人家嫁了,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姐姐你呢?”

“我就守在你身旁,看着你每一天过得快快乐乐的,便足够了。”

我望着怀里那张熟悉的面孔,万般悲戚涌上心头。

如今她却闭上了眼睛,再也听不到再也看不到了,只是一具冰凉的躯壳儿。

很冷……

淅淅沥沥的雨水,叫在我的身上。

“歌儿,醒一醒。”我垂着眼帘,攒紧了手,雾气扑上眼,我摇着她。

她卧在泥地里,纹丝不动,雨滴溅在她的眼角,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一张脸那般的漂亮,红梅痕已化没了,只剩一粒朱砂,长发湿衣。

她是这么好,这么乖。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仍然记得,她说,姐姐,如果还有来生,我还愿你做我姐。

我气息不稳,脑子疼的紧。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疼的紧,搂得紧紧的。

三年前的事,我记起来了。

我是风笛匕,是我害了她。

我害了自己的亲妹妹。

宫归艳猜得差不离,但有一句却是错了。

我与他相识的第一日,并不是在风月比赛场所,那一日我也并没有在额上描梅花。

第三卷情史篇

第一章往事初遇

那一年,我与风笛歌正凑成两只落魄逃犯。

宫归艳刚过二十,江湖地位如日中天。

我们相遇于一处偏僻的山野,大叔繁茂,风暖鸟语又花香,很适合调情。不巧的是——我正在做贼。

其实也怪不得我,实在是有不得以的苦衷。

说到底,身为一双朝廷钦犯的女儿,还背负着一个逃狱身份总归是见不得光。我带着风笛歌一路东躲西藏,别提去救爹爹了,当下这番光景就是连自己都照顾不来。

我不是没想过另谋出路,可卖身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人家也不一定会收,倘若一个不小心行踪暴露,害了自己不说,还会连累旁人。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拿个钵蹲在路边,日子过得很凄凉。

但凡行乞过的人都晓得,老弱病残者才讨得多,倘若有一技傍身那得到的打赏也将将能温饱。而一介女流,只有卖身葬父的时候,才有人围观。像我这般蓬头垢面四肢健全的乞儿,自然是留不住人,也没人施舍。因此有东西吃的时候总是不多。

那日,

日头很烈。

出门前,我望着这唯一的妹妹,微微有些发愁。

笛歌因撞见我伤了衙役又纵火,受了些惊吓,待窝在攸州这一处小地方后,身子渐渐吃不消了。

我想若是仍讨不到铜板儿,我就只能把自己卖入青楼。

倘若我还在牢里,最终也是要发配为娼的,就算我在青楼被官府逮到,他们又能奈我何。

我们之中,说什么也得保住一人。

老天很厚道,待我尤为不错。

我在山路小道上瞧见了一辆紫檀木夹纱马车。车厢很华丽,也不知里头坐着哪家的小姐。

马儿低头吃着草,远远地望去车外轻纱雾蒙蒙的,唯独不见马夫。

一个胀鼓鼓的包袱就这么放在轻纱外头。

我一个激灵,趴在离马车不远的草垛旁,在心里掂量了一下。

倘若里头包的是衣裳,兴许还能当几个铜板。

若是细软银锭,那就更好了。

如果是干粮……

想到此刻我脑海里就不由自主地浮现了笛歌。

笛歌身子虚本该大补,可无论日子过得多艰辛,无论我们二人有多饿,她却总掰下最大的窝头给我,我每次默默地接了,啃着啃着,却又忍不住为她心疼。我委实觉得,此刻她能保住了性命才是最最要紧的。孔融让梨行善积德之类的事,待身子骨好了之后再做也不迟。在我这个做姐姐的眼里,笛歌看似柔弱但脾气实在倔得很,又是个死脑筋。不像我这般能屈能伸。

比如当下,我就将卖身的念头给屈入了肚子里,把手伸向了只有小姐却没有下人的马车上,将包袱捉在手里。

突然之间,一道轻笑从不远传来,把我吓得够呛。只闻那人道,“平日不见你有多大方,今日怎就这般纵容了。”

风沙尘土之中,出现了头驴子。一个公子哥儿倒骑驴在驴子上,手握着一卷画,身子裹在真红大袖衣袍内。

我第一眼觉得他干净。

第二眼,便觉得此人妖娆。

漫天黄沙中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人便是宫归艳。

那时候他活的还没现今这般高调,出虽不招摇但也算的是别出心裁。他这一番话是对着马车内的小姐说的,一双细长的眼,带着无数桃花,浅笑地望着我。

古今传奇传记里都有英雄救美人,才子遇佳人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