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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十六)(3 / 3)

外八地走向隐藏式摄影机的位置,好像是把它关机收起,然后就没有了画面,哈

,看小琪走路的方式,原来也有人肛奸了她,今天她全身上下所有用得上的洞都

被灌满了精液。

如果是一般的情侣,男方看到女朋友被这样对待,不发飙爆炸才怪,但品文

和卓轩只是面带微笑看着这一切,反而是咩咩和小琪还比较沮丧,不断红着眼睛

安慰着她们的男朋友,我觉得两个女生的反应是正常的,两个男生的反应反而镇

静过头,我可以从他们的强颜欢笑中嗅到汪洋般的杀意,何况女朋友被猥亵、被

趁机性交,还不只一两个加害人而已,这已经不是鼻屎大的动机了。

「看完了以上的影片,同学有没有什么感想?」

老师微笑着提问着,而我则关掉了影片播放机,让投影萤幕自动往上捲起。

「我知道,不要在夜店外面睡觉以免被捡尸体。」

柯俊逸边举手边回答,也没管老师有没有叫他。

「蓓君气质太好,好到多数人不敢下手。」

何心瑜抢答,言下之意是小琪长得虽然漂亮,却太有风尘味,所以人家性侵

她不手软。

「大家记得之前讲过的原因自由行为吗?多数学者认为行为人在原因阶段有

责任能力,结果阶段,也就是行为时虽然已经失去责任能力,仍然要以原因阶段

时的责任能力来对他的行为负责,当然老师之前批判过这个想法;反过来说,如

果被害者在原因阶段放弃自己的权利,在结果阶段的归责部分是否应该承担部份

责任?」

老师话还没讲完,我的额头上已经三条线,简单讲,老师认为像小琪被轮姦

是因为自己在夜店附近醉倒,所以罪有应得,把加害人的过错用来惩罚被害人,

好比说是少女穿着清凉才导致被强姦的说法,我已经料想得到她会被批判得满头

包。

果然,老师还没说完,韩莹莹啪地一声已经长身而已,质疑道:「老师,女

性到夜店放鬆,想要喝两杯放鬆一下,即使喝醉,只要没做出违法的事,又有什

么好苛责的?老师刚刚的言下之意,是那些被趁机性交的都是活该囉!?」

「同学质疑得很好,但这不是老师的重点。老师的意思是,别让凡事都进入

了司法程序才想要张自己的权利,人要懂得趋吉避凶。等到被诈欺了才以为自

己念法律系很厉害能讨回公道,我告诉你们,光被害所得你就要不回来了,遑论

民事上损害赔偿只是填补的效果,固然不会让你额外赚到什么,更不可能让你完

全弥补所受的伤害。」

干,又在指桑骂槐骂我。

「咩咩在法学院嗑药睡着,却没有被性侵,为什么?因为这裡出入的都是未

来的正义捍卫者,除了一个禽兽不如的傢伙之外,几乎没有人对她有非分之想。」

哇咧,又被拐弯抹角骂了一顿,其实我也不是对她起色心,我发誓那天晚上

是报复的意味远重于色慾的成分,所以我坚持要立法加入一条义愤强制性交罪,

不然某些鸡掰美女逍遥法外,不狠狠干她们一顿怎能消老衲心头之恨呢?「至于

蓓君虽然在夜店附近睡着,看她的气质和穿着,多数人却都不敢遂行兽慾,这就

是自己选择的路,我相信平常蓓君也不会想要去夜店,这样的她在本次实验中处

处显出和那种环境格格不入的气质,当然加害人就会再三思考能不能对她下手。」

「同学翻开强制性交罪和趁机性交罪的法条,刑法221条第一项:对于男

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25条第一项: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

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咦?刑度一模一样耶,真是太神奇了!「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刑

法上规定的强制性交和趁机性交刑度是一模一样的,但大家也可以回家查查判决

书,强制性交和趁机性交实际判决的刑罚有一样重吗?老师告诉大家,通常强制

性交判得比较重,强制性交初犯通常判三年半到4年,趁机性交却通常只判到3

年以下,还常常有缓刑(注3)的桉例咧。」

真的吗?听起来颇诡异,回家再查查判决书好了,顺便把趁机性交界中的霸

─李宗瑞系列回味一下。

「趁机性交罪通常发生在夜店或ktv喝醉酒、或嗑药后的情形。平时如果

你睡到一半有人想性侵你,你会马上惊醒,这时候就不再是趁机性交而是强制性

交,所以我们暂且把趁机性交局限在特种场所发生。虽然没有法官和检察官愿意

承认,但老师认为他们心中都有先入为的观念,就是:一、出入这类特种场所

的本身就不是什么良家妇女,对名节、贞操的重视程度没有一般人那么高,所以

自己要负责。二、在那种充满危险的地方还自己喝醉,不带几个男的朋友充做保

镳去维护自己的安全,所以被性侵的话自己要负责。老师不怪他们有这样沙猪的

想法,但是女同学要自己清楚,既然连检察官、法官都这样想,等到被性侵才走

法律途径,不是已经先输一半了吗?当然如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操的话,去让人

家性侵一下,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比去当援交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

这倒是真的,后来我查过判决书,趁机性交也好、强制性交也好,损害赔偿

都是30万元起跳的,难怪这么多人要设局仙人跳。

「反过来,老师也提醒男生,如果真的有需要,上看个a片或者花个几千

块发洩一下,总比贪小便宜乱捡尸体被狮子大开口反咬一口好上几十倍吧。只是

要花问柳的话,记得做好防护措施。」

老师虽然一脸正气地提醒大家,讲到「花问柳」、「防护措施」八个字时

,还是稍微眼神闪烁了一下,好像有点害羞,毕竟她好像从来都没在叫学生戴保

险套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咧?而且讲到花问柳,哼,只会消遣我,上次你还

不是跑去玩男公关(就是在下啦)!

「如之前课堂上说过的,责任是观的,传统观念中也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老师再三强调,我不是要把责任推给被害人,我只是劝告大家,犯罪黑数高得可

怕,10件犯罪能真正判决定谳的不到一件,大家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权益作赌注

。怕被捡尸体,就请几个信得过的朋友陪你去,你可以喝醉,但必须确定有人可

以护送你安全回家,而且我们之前也提过,『推测的承诺』可以阻却强制性交罪

中的构成要件─『违反其意愿』,如果哪天你跟男朋友上了夜店,喝醉回来后被

他趁机性交,相信清官难断家务事,固然你可以张你没有同意与他性交,但法

官也可能以你们已经有过性行为,所以做出推测的承诺阻却违反意愿而不构成妨

害性自的判决。」

「还有,刚刚以小琪为角的实验还要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共犯的理论,这裡

我们下节课再说,大家先回去思考当你看到小琪被性侵后,你是想要接着pla

yone,还是继续维护你心中的正义感?我们下周见。」

哼,大家下周见,只有我是天天见。

「等等。」

三小,第一次有人敢在作者做ending后还敢开口的,是谁?「陈教授

,我觉得刚刚的实验太偏颇,任何像小琪那么美丽的女性,只要躺在夜店附近的

隐密处,不被性侵都很奇怪,这跟责任、气质、选择什么的完全无关。」

我了一下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品文发问的。

「那你倒是说说怎么样才能证明会被趁机性交跟自己散发的气质和所做的选

择无关?」

「我想指定一个气质出众的正妹再做一次小琪的实验。」

品文微笑着提出要求。

「刚刚蓓君已经够正了啊,那大学生才有的气质不是让大部分的人都不忍心

对她出手吗?」

老师皱着眉道。

「她只是小孩子啦,我看那些人是因为她太幼齿才吃不下去的。」

品文从鼻子哼了一声,竟然不把我们准班花苏蓓君的美丽当作一回事。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想要用谁做实验?」

靠背啊,别被激怒啊,老师,他摆明了就是要看你被轮姦啊!「这个班上正

妹固然不少,但是能兼具灵性、知性、性感、可爱的,只有陈教授您了。」

品文打着哈哈,他大概知道老师倔强不服输的个性,竟然激她自己下海!「

好,明天晚上我也吃同样效力的安眠药。小平和你们就在旁边好好记录,在我散

发的气质之下,会不会有人敢亵渎我!」

注1:柯耀程教授,本校刑事实体法权威,留着小瓜呆髮型,跟「车神」

台大黄荣坚老师有共同的尬车嗜好,专长是「竞论」,陈湘宜老师口中的

轮姦专家。

圣洁的卢教授,还有女神般存在的陈湘宜教授不算的话,柯耀程老师就是敝

校法学院最大咖的了。

他的教科书都超难懂的,但是我都有买!我在大学时代问了柯耀程老师大概

20个问题,你娘咧,他竟然有办法在其中19个问题都用少数学说回答,但是

逻辑又牢不可破,真的是神!至于圣洁的卢教授,她出的「刑法分则新论」

是很好很实用的教科书,很有学术的真材实料,人也很好,不要再把她节目

上的意见断章取义欺负她了啦!小心被叫来嘉义吃鸡肉饭一日游。

当年我还没念法律系时,曾经旁听她的课,试写了几个刑法题目请她帮我看

看,她也很热心帮我指导,在隔周再次看见我时,用温柔充满恳切的态度对着我

说出了一句话,从此奠定我对刑法的热情,也就是:「你要不要把刑法再重学一

遍?」

你娘咧!我想后来刑法会被我恶搞成这样,卢教授要负最大的责任。

注2:吴育升大立委,开着老婆借来的名车到薇阁开查某;充满气质的轻熟

女孙仲瑜竟然能让道德高尚、从不外遇、人格高风亮节,一生恪遵党意的吴育升

立委沉船,多次把他正气凛然的阴茎插入老婆以外的小穴,从此被津津乐道,留

下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孙仲瑜」的名言。

注3:缓刑规定在刑法74条到76条,尤其是76条本文:缓刑期满,而

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也就是说若趁机性交被宣告缓刑后,忍耐个几年未再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被

宣告有期徒刑的话,等到缓刑期满,行为人就等于从未因趁机性交被判刑,完全

不会留下前科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