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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回来了(1 / 2)

凌逍在网络上迅速蹿红,短短一夜,便拥有了数以万计的粉丝。

官网论坛各个子网页全被有关《仙剑问情》的帖子淹没,除了几个系统置顶的帖子,再也见不到其余帖子的踪影。

一夜过去。

凌逍简单地吃了个面包,喝了瓶奶,就进了游戏。

这两天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升级,不顾一切地升级。明天就是争霸赛举行的日子,系统的第二个活动,狼争虎斗硝烟弥漫的争霸赛,也是决定‘新人王’称号的归属的活动。如果凌逍今天不把等级练起来,那明天的争霸赛冠军就与他无缘了。

进了游戏,凌逍立即朝着暮光之谷出发。

时间尚早,上线的玩家还不多,三三两两结伴练级,或是挂机出售物品,或是举着大喇叭邀请组队,女性玩家有天生的优势,很少有落单的时候。落单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丑得无可救药,再怎么搔首弄姿都无济于事,一种是美艳不可方物,不屑与他人组队。

游戏刚刚开服,再厉害的玩家也没琢磨出最佳玩法,游戏攻略什么的也就指望不上了。

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存在太大的区别,只有极少数顶级高手除外。

像后羿这种后世闻名天下的顶级高手,这时候也跟个新手玩家没有什么两样,顶多只是战力强一点,技巧高一点,与地的厚重、风的律动、云的天空这三个明星玩家相比,还有一点差距,只有通过不断地锻炼,才能逐渐弥补差距,并反超他们。

每个游戏都能造就一批新的高手,也将淘汰一部分早已成名的高手。

自从凌逍冲上了战力榜第一名,一战成神小队就彻底相信了凌逍,加点方式也渐渐发生了变化,原本不被他们重视的法攻,越来越受到他们的重视,即便后来凌逍从战力榜上消失,他们也依然没有改变对凌逍的信任。

一大早,雨龙王就带着小队来到8级怪物区域练级。

小安村许多玩家都得益于凌逍,基本上各个都从邋遢酒鬼也就是酒剑仙莫一兮那里得到了属于他们的仙剑,而别的新手村,许多玩家都还在观望,害怕莫一兮又骗他们的钱,只有一部分敢赌一赌,从而获得仙剑。

而邋遢酒鬼酒是莫一兮的消息还没有传扬开来,知道消息的人虽然不少,但跟总体玩家数量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也造成了一种情况,大家等级都很高,但战力却很低。

凌逍走出小安村,一路畅通无阻来到了暮光之谷。

路上。

“难怪我感觉自己遗漏了什么。”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昨天忘了挖矿,100点体力全都浪费了。”

想到自己浪费了100点体力,他心里顿时有点懊悔。

毕竟100点体力代表着大量的宝石,而大量的宝石就意味着大量的属性,代表着实力,浪费了体力就等于是放弃了实力提升的机会,他不懊悔就怪了。

“今天再怎么都不能忘记了。”凌逍暗道:“待会儿回来就去挖矿。”

到了,暮光之谷。

依旧是那三个熟人,地的厚重、风的律动、云的天空,只是凌逍暂时还没认出他们三人,想来他们三人也没认出凌逍来,凌逍虽然十分出名,但他本人的相貌却没几个人知道,也许游戏里有很多他现实中的朋友,但没人会认为在游戏中搅风搅雨的凌逍会是现实中这个凌逍,毕竟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谁敢肯定这个凌逍是谁?

“老大,又是那小子。”地的厚重这次没敢大意,嘴里虽然说着话,却也极力躲避着怪物。

按理说,他的职业是魔剑仙,应该挡在前面顶怪。

但奈何这里的怪物攻击太高,再加上他还没学到技能,所以遇到怪物依然只能被秒杀。

凌逍依然选择昨天的位置,这里怪物稍微稀疏点。

他现在还在熟悉这套动作技巧,不宜一上来就吸引众多怪物的仇恨,这样不仅起不到练习、恢复的效果,反而白白死掉,浪费时间,又浪费力气,还浪费感情。

“呼。”深呼一口气,凌逍拔出名剑,剑指一只魔人。

见魔人冲了过来,凌逍侧身一让,险险躲开了攻击,如握匕首般握着名剑,往前一带,名剑那散发着淡淡光芒的剑身便从魔人脖子上划过。

-660。

尽管没有触发暴击,却依然一剑要了魔人的命。

魔人的防御只有15点,生命也只有240点,凌逍的攻击被其防御抵消掉一部分,依然打出了660点伤害,对于只有240点生命的魔人而言,这一点足以令它们致命。

1级秒杀10级怪物魔人,这对凌逍而言不算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