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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再说我小娇夫,叫你好看【六千字】(2 / 3)

韩子衿仰头看了他一眼,跟着抽出手继续给他揉腹部。

唐之臣见她执意如此,也不再拦着她,他稍微上前一些,让她背可以靠着床头,不用那么累。

看着两人旁若无人的秀恩爱,贺彦儒只觉得心酸。

刚寻回来的宝贝,自己都还没摸一下,就被别的男人给勾了去,那种心情,让贺彦儒忍不住敌视唐之臣。

努力压下心里的酸意,贺彦儒为女儿做起主来,

“虽说是我们衿衿睡的你,但现在孩子也有了,你怎么想的?有娶我们衿衿的打算吗?”

唐之臣想也不想地说,“只要小衿衿愿意,等她出院,我们就可以立马到当地的大使馆去登记结婚。”

虽然和韩子衿在一起的过程有点仓促,但他们认识好几个月了,唐之臣并非出于一时兴起才跟她在一起的。

何况他们现在还有了孩子。

唐之臣是个负责任的人。

他之前不愿意那么快发生关系,是怕轻贱韩子衿。

可圣诞夜那天晚上,他选择要韩子衿的时候,就决定好,要和韩子衿一辈子了。

一个男人,要么不脱对方的衣服,既然脱了对方的衣服,就要负责到底。

和被迫的情况不一样,唐之臣不会委屈自己去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孩。

但他若是心甘情愿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那是一定要负责到底的。

韩子衿觉得贺彦儒刚刚那话有点携子逼婚的嫌疑,她心下一阵反感,本来就处于迷茫的她,下意识说了句,

“我不愿意。”

不是韩子衿不想嫁给唐之臣。

而是现在这样感觉好像是在逼婚似的,这让韩子衿心里很不舒服。

她不想自己和唐之臣之间的感情,掺杂任何的东西。

“小衿衿?”

“衿衿?”

唐之臣愣住。

贺彦儒也愣住。

韩子衿低眸看着自己的肚子,眼底投掷出几分迷茫,“我还没想好要不要这个孩子。”

韩子衿是真的没想好到底要不要留下这个孩子。

她的人生才刚开始,她真的能做好一个母亲吗?

韩子衿不知道。

她很迷茫,心里不知所措。

她明明是出国学习的,怎么就多了个娃了。

韩子衿如何选择,贺彦儒都会支持她的。

她若想生,那他就帮她养。

若不想,他会请最好的医生帮她人流。

唐之臣则是一头冷水泼下来一般,刚当爹的欢喜,被韩子衿这不确定性的话,给浇凉了。

他握住韩子衿的手,不安地搓了搓她的手背,“小衿衿,你不想要这个孩子吗?”

韩子衿看向唐之臣。

想要吗?

她内心是想要的。

毕竟这是她和他的孩子。

可是要了这个孩子,他们就得结婚,一辈子捆绑在一起。

也许是因为在一起的过于仓促,韩子衿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就好像这一切,只是她做的一场美梦。

它是有尽头的。

他喜欢她喜欢到可以跟她共度余生的地步了吗?

韩子衿不想用孩子来捆绑住唐之臣。

他那么负责任的一个人,有了孩子,日后激情退去,若是没有那么喜欢她了,他一定还会勉强自己对她负责到底。

可是那不是韩子衿想要的。

她想要一个因为爱她,才想要和她有个家的唐之臣。

而不是因为有了孩子,而不得不对她负责,继而才给她一个家的唐之臣。

韩子衿目光复杂晦涩地看着唐之臣,“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我还要上学,我怕……我照顾不好他。”

韩子衿不知道唐之臣已经请假来y国陪她,她就事论事,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她兼顾得了学业,就没有那么多心思去养育一个孩子了。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如何养孩子?

“我来照顾。”唐之臣握住韩子衿的手,满是恳求与期盼地看着她,“小衿衿,留下他(她)好不好,你尽管上你的学,我来照顾(她)。”

韩子衿忽然就红了眼。

“我刚刚已经跟箫哥请过假了,这两年我就陪在你身边。”

唐之臣说,“小衿衿,跟我结婚吧。我们一起把小小臣或小小衿养大成人。”

韩子衿眼眸水润润的,眼底隐约有水光流转,“我不想你是出于责任才跟我结婚。我们在一起的太仓促了,我怕你将来后悔。”

唐之臣微微粗粝的指腹轻轻地摩挲韩子衿的眼角,看着她眼尾泛红,眶内水光流转的眼,他心疼又布满怜惜地说,

“可是小衿衿,我们认识大半年了。是,我们在一起是仓促了些,可如果没有与你共度余生的想法,那天晚上,我会直接拉着你离开酒店而不是顺势而为。”

唐之臣低头把额抵着她的,语气莫名伤悲,“我爸妈去世的早,爷爷奶奶也在我还没成年的时候,就相继离开。”

他俯视着卧靠在床头的她,满是真挚与认真地说,“虽然我们在一起很仓促,但同居那两日,我真的感觉很幸福。也是那两日,让我生了贪恋,我忽然想和小衿衿有个家。”

“小衿衿,你给我一个家好不好。”他低头亲了亲她,嘴里落寞地呢喃着,“一个人,真的好孤独啊。”

唐之臣在感情方面性子比较迟钝。

把过去对韩子衿的关怀,都归咎于是对许简一同学的帮助。

也把韩子衿对自己的好都归咎于是妹妹同学对自己出手帮忙的一点回馈。

加上他喜欢过绵绵,以为喜欢一个人,都应当是会心跳加速的那种喜欢。

但却忘了润物细无声。

有些情感一开始或许并不明显,可当引火线忽然被点燃的时候,那不曾发觉的情感就如同燎原之火一般的燃烧起来。

你会发现,那种情感,远比一见钟情还要刻骨铭心。

它深入你的骨髓,叫你难以割舍。

正可谓是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一个人或许会对一个人一见钟情,有一段时间,甚至会很痴迷于对方的颜值,觉得自己爱对方爱得无法自拔。

但没有日渐月累的相处,对方终究只是幻影一般,或许回忆起来很美好,但能够深念的细节,却远没有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来得刻骨铭心。

唐之臣回忆起绵绵的时候,或许会伤感,感慨,遗憾,甚至是苦涩。

但远比没有他这阵子想起韩子衿时,抓心挠肺。

唐之臣和绵绵相处的并不多,虽说也认识了三年之久,但对绵绵的了解,也仅限于她长得很温柔,比划手语的时候,很美,笑起来很迷人,做的甜品很好吃,再深入的,几乎没有。

但韩子衿却不同。

那是曾在他生命里留下点点滴滴的女人。

做饭好吃的,还是照顾生病的他,帮他洗衣服,怕他冷,给他织围巾,送他机车手套,给他熬醒酒汤,每天跟他一起上下班,明明瘦小一只,却好似有着无穷力量,一日打三份工,抠门财迷却不愿占人分毫便宜的韩子衿。